销售企业现金折扣怎么处理
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但是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针对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
现金折扣的形式有2/10,1/20,n/30,分别代表:如果购货方在10天之内付款,那么销售方就给予总价款的2%的优惠,如果购货方在20天内付款,销售方就给予总价款的1%的优惠,如果对方在30天内付款,不给予任何优惠折扣.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1、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方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 (价款*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 (总的应收款)
3、折扣期满对方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销售企业现金折扣案例
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117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
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466元(11700X98%),
财务费用234元(11700X2%);
贷:应收帐款11700元。
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700元,
贷:应收帐款11700元。
销售企业现金折扣怎么处理由会计学堂整理,工作中我们有足够多的机会遇到类似的业务,所以不要让同样的问题出现在自己的工作中,这样我们能更好的处理其他工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