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对国内代购业务的核算没有设置专用科目,只是在“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中,列举了受托方使用的两类分录:一是在收到委托方的代购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帐款”等;二是在支付代购商品货款并计算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应付帐款”等,贷记“代购代销收入”和“银行存款”。
笔者认为上述第二套分录是欠妥的:
(l)受托方在支付代购商品的货款时,收款对象是售货者,而不是偿还委托方的预付帐款,若冲减“应付帐款”,在受托方与委托方没有进行商品交接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的。
(2)这样处理的结果,在受托方的“应付帐款”上会发生多笔付帐,而委托方只能在收到代购商品后,才发生一笔冲减帐,从而影响双方平时的对帐工作,而且不便于受托方对代购商品进行管理。对此,笔者建议:受托方应增设“受托代购商品”科目,现按收取代购手续费方式举例说明帐务处理如下:
1、委托方将代购款汇交委托方时,借记“预付帐款—义丫x(委托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的例子
例:某企业接受外地甲单位代购商品一批,双方签订代购合同,手续费为代购金额的3%。预收代购资金30 000元。
1.收到甲单位的代购资金30 000元,存入银行,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付账款——甲单位 30 000
2.支付代购商品货款(包括增值税)28 500元。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 28 500
贷:银行存款 28 500http://lyacc.com
3.收取手续费855元(28 500×3%)。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855
贷:代购代销收入
4.计算应交营业税(按收入5%计算)(855×5%)。
借:代购代销收入42.75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42.75
5.退还多余款。
借:应付账款——甲单位 645
贷:银行存款 645
如属受托单位垫付资金,则以“应收账款”账户列账。
商品流通企业受托代购商品的核算由会计学堂整理,企业发出代销商品,如果不做销售处理,那么会计核算就需要做处理,其他有关的知识是商品流通企业委托代销商品的直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