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应向主管地税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主管地税机关登记受理时应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审核无误的,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作为税务登记资料统一归档。
纳税人领取并填好《税务登记表》后报送主管地税局审查,同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地税机关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
a)企业纳税人: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则应提供租赁**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还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④公司章程、有关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和会计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的位置上;
⑦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
⑧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⑨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b)个体工商户: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还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则应提供租赁**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新办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在全国实施三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但是证明证件合并了,所有的信息并没有共享,还需要企业去税务局把信息补充完整才能纳税申报和发票申购。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基本都是外行人和一些经营者会咨询的,这不是难题,但既然咨询了,不妨多学一些这方面的知识,难懂的地方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