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2019-05-14 10: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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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有关印花税的暂行条例出来,也会有些问题不能反映完全的,这展期合同就是,所以国税又有了关于印花税通知的相关解释,做一个补充,本文如下。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

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展期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提示:公司与银行签订展期合同,如果只载明还款事项,就不需要贴印花税,否则的话也需要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哪些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如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一般,这展期合同暂时也不在印花税缴纳的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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