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依照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
主要为:
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
资产处置损益,经过审批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在损益表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中进行反映。
公司注销清偿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由会计学学堂整理,一般税务部门会对一些常见的问题做一定解答,有些因为个税法中说的不是很透彻,可能还会出一定通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