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的工会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9-05-19 09: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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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的工会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个税的税前扣除去年又有了一些变革,之前你可能熟悉的是社保之类的,后来的六项附加扣除也要了解一下,本文说说工会费的个税问题。

员工交的工会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如题所述,员工个人向企业内设工会组织交纳的工会费不得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项目,而应予纳入计税所得依法计缴个人所得税;

2、如题所指的个人交纳的工会费,是按照国家工会法相关规定所指的会员缴纳工会费,会员交纳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增强职工会员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精神。现行交纳会费的标准是,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3、根据现行个税文件相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法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依法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题所指个人交纳工会费事项并非法定可扣除项目;

4、综上所述,可见,如题所指个人交纳的工会费不得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员工交的工会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包括什么?

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交的工会费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个税的税前扣除的项目是由范围的,这个可以数的过来,如果你清楚这些了,那么这工会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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