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

2019-05-20 08: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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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一个费用,在筹建的时候更是发生的比较多,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这个疑问企业所得税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的请看下文!

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同时企业处理筹建期发生的费用时,还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

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何规定?

问:企业建设期间没有销售收入,业务招待费已经进入在建工程成本,税务机关按正常经营期间的扣除标准扣除,是否合适?例如某公司7月1日竣工投产,上半年建设期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下半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8万元,全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应税前扣除多少业务招待费?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依据上述规定,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因此,无论直接扣除或间接扣除,都应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将业务招待费资本化处理的,在资本化处理的资产摊销时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否税前扣除?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由于筹建期是没有销售收入的,其业务招待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里面核算,更多财务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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