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搬迁租赁场地租赁费用扣除是否有限额规定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第九条
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
第十五条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第十六条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因此,贵公司如属于政策性搬迁支出,可在搬迁完成年度再进行清算,非政策性搬迁,租赁的规定资产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没有对可扣除费用进行限额规定。
场地租赁费与场地使用费在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场地租赁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11%。征收率5%。增值税税率是对课税对象征收增值税的比率,法定的增值税税率有17%、13%、11%、6%、0等。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而增值税的征收率是对特定对象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比率,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对不动产租赁的征收率是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场地使用费纳税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其他业务收入-场地使用费
场地租赁费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成本
单位因搬迁租赁场地租赁费用扣除是否有限额规定的有关解释仅做参考,什么费用是否符合税前扣除的原则,这要从税法规定来看,哪些类型的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这些都有说明,没有过多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