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人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每次收人,是指以一项特许权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收人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
特许权使用费包括那些内容?应税条件是什么?
特许权使用费: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费;商标权使用费;著作权使用费;分销权、销售权或其他类似权利费。个人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税条件: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例如:
王先生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6800)元。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50000×(1-20%)×30%=36000(元)
实际公益捐赠40000元,超过扣除限额36000元,所得税前只能扣除36000元。
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1-20%)-36000(公益捐赠扣除限额)]×20%=168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会计学堂整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都很固定,了解收入的成分,照着公式计算就行,如果你记不住这些税率,那就放些资料在电脑中,随查随用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