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其对应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一)税额式减免优惠(免税、减税、税额抵免)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
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其对应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本文除了讲解这个问题外也介绍了那么收入是可以免税的,为何如此,原因在于,有些学员在这些问题上都是连带着不理解或是根本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