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10%会计分录是什么
财政部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如下:
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按加计抵减的金额,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银行存款。
根据最新的政策,生活性服务业可以加计抵减1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财税87号公告”)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单独作出政策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现代服务行业增值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谢谢
答: 你好; 缴纳税费的时候做抵减: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其他收益(这部分就是抵减金额)
现在实行的服务业加计扣除10% 对应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答: 计提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贷其他收益 抵扣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存,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如何做分录
答: 您好,关于加计抵减的会计处理 1、按规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红字)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只需计提即可,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银行存款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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