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营改增之后,企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如何处理 问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货物。但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答
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的区别 问
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答
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是否视同销售 问
营改增之后,企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答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按成本还是售价 问
成本价。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按成本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根据会计规定,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由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和资产的增加,不能确认收入。因此,会计上不能作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答
在建工程是什么会计科目 问
在建工程是资产类科目。 1、发生的建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工程物资等科目。 2、完工, 3、借:固定资产, 4、贷:在建工程。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