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取的三项经费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1)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也就是说,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期末补提。
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三项费用分别做出明确规定: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三条规定在强调“三费”扣除标准的同时,也强调了一个据实扣除的原则。这三项费用如果实际发生额低于扣除标准,所得税前只能以实际发生额列支;实际发生额高于扣除标准,所得税前就以扣除标准列支,不同的是,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额超过标准的部分当期得对应纳税所得额做纳税调增处理,而教育经费超标准的这部分发生则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实践中,三项费用实际发生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按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设置明细),贷记银行存款等,期末按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的明细余额进行计提,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工会经费或教育经费),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三项费用实际发生额和扣除标准进行比较,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和纳税调整。
三项经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问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答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写 问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答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问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账面金额的资产原值填写账面的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当年折旧填写当年会计计提的折旧金额,累计折旧填写从固定资产入账到目前期间为止累计计提的折旧。税收金额的资产原值填写账面的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当年折旧填写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累计折旧填写税法允许扣除的累计折旧金额。 答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问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账载金额填写账面计提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明细的金额,实际金额填写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实际支付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的金额,税收金额栏次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是按实际金额栏次的数据填写。 答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问
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