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

1、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预决算;

2、调度划拨全县财政性资金;

3、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和其他收入、土地有偿转让收入以及国有资产占用、经营收益股权红利等缴库工作;

4、管理全县财政有偿资金、国转贷资金、红壤开发、吉湖项目、赣中南项目等经费的投放和回收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住房改革资金;

8、负责协调全县的财务检查工作;

9、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

10、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利润的清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管理全县政府性采购工作计划和政府性采购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和公费医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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