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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地方税务局1994年11月正式组建。市局机关内设20个科室,下辖7个区、县(分)局及1个稽查局。
目前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种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费的征收和"五险"(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收以及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价调基金(停征)、河维费(停征)的代征工作。
1994年国家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局之初的地税收入仅为4.1亿元,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21.8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口径增长3.2%,增收3.8亿元。收入总量全省排名第五,增幅全省排名第四。各项收费项目完成56.3亿元, 同比增收2亿元,增长3.8%。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盘锦市国家税务局、盘锦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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