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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效应的解释源自于Branch(1977)和Dyll(1977),该假说认为在年终之前出售已经发生较大损失的证券,然后买进一种对等证券。这样就为投资者带来了损失,从而减少应税收入。由于出售是在十二月的后期,买进是在一月的初期,因而在上年末市场成交量异常放大,价格下降,而在一月初价格反弹,由此带来一月份的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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