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2012年4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2〕38号印发《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该《办法》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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