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发生的影响损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转回的影响损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发生的影响损益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期转回的影响损益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老师,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是应该调减吗,为什么这个公式是加呢
xyz
于2018-06-13 08:19 发布 29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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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8-06-13 09:31
比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税法不承认,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加上您已扣除的减值损失,而此时您确认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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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比如资产有一项存货,原值100,减值损失20,那么账面价值=80.税法认为这损失是你估计的,计税基础还是100.没有到处置的时候,不算真的损失,所以你要纳税调增20 。那就是会计利润+20.这个20是允许以后实现了可以扣除的,减少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可抵扣暂时差异,属于抵押所得税资产。
2019-11-25 17:22:49

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个又是调减,感觉这个是互相矛盾,我是不是哪里理解错了
2018-06-14 17:46:25

你好,麻烦你发题目给老师看看
2022-03-04 15:57:42

学员你好,因为可抵扣暂时差异50万元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利润表,因此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022-03-06 21:02:15

这个我知道啊,我说的是上面讲的那个本期发生的影响损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什么不是减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呢?
2022-05-16 1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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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 追问
2018-06-14 17:46
舟舟老师 解答
2018-06-14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