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建筑企业在2020年跨区提供了建筑服务,当时已经开了外经证,并且按开具的发票进行了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于甲方一直没有支付后期的进度款,我们也没有开具新的发票了。2024年对甲方提起了诉讼,2025年双方和解甲方支付35W,我们需要给他们开票,那我们需要按照35W开外经证,进行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是吗?
me_小丫头
于2025-04-26 10:16 发布 9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5-04-26 10:18
之前的外经证核销了吗
是的话之前开了多少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各地规定不一样,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019-04-04 10:24:54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月末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申报就填在附表四
2019-02-15 14:48:35

同学你好
借应交税费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021-06-15 16:22:55

你好,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19-08-30 10:47:39

按照正常税款的缴纳做账 申报时填写到申报表里面抵减本期税款
2019-07-03 14: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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