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的实际支付问题,子公司的工资成本、个税均由子公司承担、缴纳,但税后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由母公司代为支付的,母子公司挂往来,现在税局认为实际支付的是母公司,那对应的个税应在母公司所在地缴纳,老师,税务的这个合理吗?谢谢!
Zmj
于2018-07-18 09:35 发布 1270次浏览
- 送心意
李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个人认为不合理,员工的劳动合同与谁签,为谁服务取得工资才是源泉扣缴方,母为子公司因资金问题代支付并不是扣缴义务方
2018-07-18 09:42:25

您好同学
都 是按独立的公司的角度进行税务处理的同学
2019-09-22 15:54:30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开发票就行了
2020-10-27 09:00:13

你好!按规定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也要按销售处理的
2020-07-21 13:25:00

你现在是要做合并报表吗
2019-06-30 18:43: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