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70号 关于留抵税政策的解读 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这个退还比例怎么个算法,看不太明白
乐静
于2018-07-24 19:30 发布 210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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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扣 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已抵扣全部进项
进项包含:专票,农产品,车辆统一销售发票
2018-07-25 08: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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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
2018-08-13 17: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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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对于纳税人前期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4月1日后可以一次性转入,在转入当期,这部分进项税额视同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参与“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
2020-04-08 14: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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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三个进项占总进项的比重,就是这个意思
2018-08-03 15: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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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三个进项占总进项的比重,就是这个意思
2018-08-03 15: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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