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2018.7月税务部门说那几张发票失控要求补税,现在已补交税款增值税、所得税和滞纳金,这个账务要怎么处理呢?
vivian
于2018-08-02 14:07 发布 1238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8-02 14:08
鉴于货物已经在上年度销售,相关货物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涉及这笔税金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处理参考了国税发[1998]044号规定的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但是在财政部新下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并没有“增值税检查调整”这个科目,因此可以将上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替换。(如果公司财务软件不能自行增加“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话,建议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核算)。
1)确认并补缴2010年度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确认并缴纳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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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货物已经在上年度销售,相关货物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涉及这笔税金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处理参考了国税发[1998]044号规定的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但是在财政部新下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并没有“增值税检查调整”这个科目,因此可以将上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替换。(如果公司财务软件不能自行增加“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话,建议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核算)。
1)确认并补缴2010年度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确认并缴纳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8-08-02 14:08:54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8-03-29 09:36:31
不涉及虚开发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019-06-15 10:42:14
你好,因为只有认证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
2020-06-24 08:47:47
您好,租房是可以的,其他的不行。
2017-03-22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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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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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