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5-11-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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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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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14:54:13
相对应记载事项,也是《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不记载,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推定,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如票据上的付款地、出票地、背书日期、被保证人名称等。 任意记载事项,是根据《票据法》规定,可由当事人按其意愿任意记载的事项,如禁止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等。这些事项一旦记载,则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所以以上表述错误。应该是相对记载事项
2020-03-29 19:14:16
你好BC是必须记载的事项
2019-05-10 10:25:20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C,(1)选项A:我国的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有效。(2)选项B:出票人既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收款人名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3)选项C:支票“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规定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出票人记载了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条件,即应认为欠缺该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则该支票无效。(4)选项D: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有记载,则该支票不得转让。
2024-01-27 09:41:38
您好,注意事项?国家税局可以查到
2021-12-26 16: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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