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研发科技型企业,我司委外加工A,B两个半成品,取得进项发票,进项发票分别列出了A,B两个明细的名称,我司收回A,B产品,然后自己经过简单组合(A和B各有接口,一对接就成了C),AB组合成了C产品,销售C产品,我公司可以开票开成C产品吗?(我司经营范围无加工生产)
如歌
于2018-08-16 15:03 发布 1449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8-16 15:11
既然如此,可以据实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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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可以据实开具。
2018-08-16 15:11:25
可以开具的,属于设备的配件 。
2017-06-03 19:28:30
你好,如果是商贸企业,是不可以的
2016-12-14 21:08:23
你好,
不是你们经营范围,是不是单位装修或维修用的呢
2020-04-02 20:42:40
你好,看是用途是什么,一般用于增值税项目是可以抵扣的
2016-08-19 1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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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 追问
2018-08-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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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