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7年和一家服务机构合作为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我公司支付16.8万元的服务费,对方为我公司开具6%的专用发票,我公司在2017年底已作账务处理。并且已经进行了进项税认证,尚未抵扣。2018年,由于对方服务不到位,我公司提出终止合作,协商后对方退给我公司3万元,这3万元我公司如何给对方开发票?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6%,这个退回的钱如何做账务处理?
安春燕
于2018-10-10 16:19 发布 65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10 16:20
你好!这个应该对方给你开红字发票,然后再开个13.8万的给你
相关问题讨论
其实是一样处理的。
2017-03-31 15:41:26
一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贷银存
全额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借管理费用负数
非首次借管理费用贷银存
2019-10-15 11:03:00
你好!这个应该对方给你开红字发票,然后再开个13.8万的给你
2018-10-10 16:20:01
先挂预付账款。在没有办理成一般纳税人之前收到的专用发票均不能抵扣,计入相关的成本价值
2017-05-17 13:29:14
您好,初级购买税盘,不管是普票还是专用发票,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一样的做法,可以全额抵扣。
非初次购买的,不能全额抵扣,做入费用类科目,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019-10-15 1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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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春燕 追问
2018-10-10 16:41
宋生老师 解答
2018-10-1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