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购买方,于9月份抵扣了进项税,又于9.25日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9月份未收到对方开具的销项负数发票,请问在申报9月份的增值税时,是否需要把红字信息表上的税额填写在附列二中的进账税额转出中。
小贝比
于2018-10-11 15:13 发布 65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开了红字信息表就要转出了
2018-10-11 15:45:12
暂未取得对方的红字发票
2018-10-08 15:12:08
你好!
10月份做进项税额转出
2019-10-10 18:39:20
老师,分录怎么写?
2020-10-07 10:59:33
您好
您是销售方 是销项税额 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啊
2022-09-01 16: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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