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应付工职薪酬总账金额大于主营业务成本。我公司劳务派遣差额征税,会计做账是这的第一步: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19.05① 第二步: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914,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5,714.29②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5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000.00
咳咳咳
于2018-10-17 14:29 发布 255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10-17 14:33
做账时。做销项税抵减冲了成本,成本就低于工资。收入减成本,利润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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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这不是消费税要赚到应付职工薪酬。而是说,支付环节。借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确认收入确认相关税费。您问的应该是视同销售的题。
2021-06-11 20:48:32
您好,支付工资的时候,应付职工薪酬就转出了
2021-03-17 01:08:18
嗯嗯,可以那样做的,没问题的
2024-02-20 17:02:49
视同销售是税法上的要求。会计上并不是说要按照收入成本的确认,而是在税这一块儿,假如是销售来去的。
2020-01-14 23:27:02
应税服务的分录,你的处理是对的
2019-04-24 1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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