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的一个项目有7栋商品房,1、2栋于2016年11月交房,4.5.6.7栋于2017年6月交房,请问老师,我们做收入确认时间点怎么划分?是按照整个项目来确认?还是分楼栋来确认?
文文
于2018-10-22 15:21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小刘老师
职称: 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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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房地产按照预收账款预交各种税费,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收房。
2018-10-22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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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就是契税交过了
2020-06-30 12: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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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经营租赁的发票
2019-11-12 1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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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剩余的面积进行征收
2019-06-12 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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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019-06-12 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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