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手里有建筑工程,劳务派遣的账,怎么样合理避税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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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1-06 08:58 发布 99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可以看下林久时老师的课程,这个问题在这个场合不方便说
2018-11-06 16:17:07
因为这个是不好核查的
2017-08-14 17:44:11
您好,请参考,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017-04-13 22:15:45
对方是建筑公司吗?不要劳务派遣
2024-03-30 09:09:14
您好,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分包的分别如下,建筑工程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
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您搞混了吗?
别担心,小编来帮大家做个简单的实务区别: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和财税(2016)68号文件。
2.建筑业劳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2017-04-26 2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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