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危废劳务开的发票是处置费,那还有只签约不转移的合同,每份是5000,也没给对方开发票,这边也没确认收入,这块是不是有风险?是不是应该确认收入,但是怎么开发票,这也不属于处置劳务,就是签了合同但是危废没转移,只是产废单位为了应付环保局检查而签的,这边收费标准是每份合同收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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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1-10 14:24 发布 1693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开发票的也要按照无票收入申报的
2018-11-11 11:54:36
同学你好,所有的业务除了合同还需要有与实际业务发生相关的其他单证来说明业务的实际发生,危废物处置劳务也需要有入库单与处置费用单证,如果只签订合同,没有发生实际业务而开具发票也不是真实的业务,收到的款项按规定是要退回给付款方的。
2019-05-15 07:54:06
已经开票了的话,增值税销售在当期就应该确认,所得税收入等时机处置时确认
2018-07-09 16:31:39
因为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已经按照一表集成系统里边的数据报了,但所得税这块提前开票的收入确定不了
2018-01-12 10:57:54
你好 你们合同是签订的处置服务合同的话 是这样来开票的
2020-02-22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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