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是危废处置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劳务,但是有些单位只签约不转移危废,收取每份合同5000元,可以给对方开具发票吗?开具发票的明细可以是危险废物处置费吗?实际是没处置,只打了5000块钱,要求给他们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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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5-15 07:46 发布 3532次浏览
- 送心意
赵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财税实操讲师
2019-05-15 07:54
同学你好,所有的业务除了合同还需要有与实际业务发生相关的其他单证来说明业务的实际发生,危废物处置劳务也需要有入库单与处置费用单证,如果只签订合同,没有发生实际业务而开具发票也不是真实的业务,收到的款项按规定是要退回给付款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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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所有的业务除了合同还需要有与实际业务发生相关的其他单证来说明业务的实际发生,危废物处置劳务也需要有入库单与处置费用单证,如果只签订合同,没有发生实际业务而开具发票也不是真实的业务,收到的款项按规定是要退回给付款方的。
2019-05-15 07:54:06
不开发票的也要按照无票收入申报的
2018-11-11 11:54:36
已经开票了的话,增值税销售在当期就应该确认,所得税收入等时机处置时确认
2018-07-09 16:31:39
本身没有处置能力
不能开具处置费的发票
2020-05-11 10:08:46
你好 你们合同是签订的处置服务合同的话 是这样来开票的
2020-02-22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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