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优惠备案时,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选择按照“实际成本”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这个应该如何计算分摊呢?
花蕊~
于2018-11-16 10:30 发布 3243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16 10:38
根据软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摊
不能区分的进项税*软件成本/总成本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软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摊
不能区分的进项税*软件成本/总成本
2018-11-16 10:38:27

你好!根据软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摊
不能区分的进项税*软件成本/总成本
2019-09-16 23:16:27

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期不可划分进项税额X当期软件成本/全部产品实际发生总成本 是可以的
2019-12-26 11:27:46

根据软件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分摊
不能区分的进项税*软件成本/总成本
2019-12-26 10:29:0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所以选哪个都行,看你们企业自己定就行
2017-07-21 17: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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