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社保2016年至今没有交纳,现在要补交,社保局要求按省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100%)补缴,并交纳滞纳金。但是现在国家不是出具了人社厅函〔2018〕246号人社部不追缴明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吗。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是否要交纳滞纳金
夏
于2018-11-19 09:36 发布 3695次浏览
- 送心意
Kerry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应该不会追缴
2019-02-20 20:21:58

这个具体的咨询当地区社保局
2018-11-19 09:40:41

你好,目前看来不会追缴
2019-02-20 20:21:16

你好
他的理由是什么?
我12年登记,但没招到人呀,到现在才有人与我签订合同.....不行吗
2019-05-16 07:02:56

这个需要你看你社保局那边,看你那边咋说的
2019-08-23 1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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