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社保退回5月-10月的已缴纳的工伤保险112.4元(原因工伤保险基数下调),这样做分录可以吗?因为前期已计提过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112.4 贷:应付职工薪-工伤保险 -112.4 借:银行存款 112.4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112.4 这样做分录对吗?
雪婧
于2018-11-26 16:46 发布 757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8-11-26 16:49
你好,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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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8-11-25 14:02:55
你好,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5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
2019-02-22 19:43:14
你好!你如果是支付的工资,就应该按下面的。这样才体现了工资
2021-04-29 14:32:27
不可以的,必须应付职工薪酬,因为应付职工薪酬他核算的内容包含福利费。
2022-04-07 17:13:52
你好!这是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2019-07-13 1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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