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三个项目分别是:A项目(一般计税)B项目(一般计税)C项目(简易),A项目对应劳务进项税额100万,销项税额80万,B项目对应劳务进项税额50万,销项80万,C项目直接预交增值税20万,请问月末应交增值税是(80+80)-(100+50)=10万还是80-50=30万?另外,如何处理施工项目农名工个税申报问题呢?
说:顺其自然
于2018-11-26 17:26 发布 1654次浏览
- 送心意
权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1-26 18:38
月末应交增值税是(80+80)-(100+50)=10万,你们公司有义务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签订雇佣合同,那么付给临时工的钱算是劳务报酬,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工资薪金,人员不稳定也要据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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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的,您上面写的完全正确
2019-12-22 20:05:20
你销项税额也需要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下面去
2019-03-31 13:40:38
您好
就是前期有进项税额转出 现在写在借方结平
2022-12-23 13:38:02
你好!操作可以这样,但是本身没有这样要求。
2020-08-14 11:40:20
同学你好
是的,是当月认证的
2020-09-25 13: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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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顺其自然 追问
2018-11-27 10:36
权老师 解答
2018-11-27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