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三个项目分别是:A项目(一般计税)B项目(一般计税)C项目(简易),A项目对应劳务进项税额100万,销项税额80万,B项目对应劳务进项税额50万,销项80万,C项目直接预交增值税20万,请问月末应交增值税是(80+80)-(100+50)=10万还是80-50=30万?另外,如何处理施工项目农名工个税申报问题呢?
说:顺其自然
于2018-11-26 17:26 发布 1639次浏览
- 送心意
权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1-26 18:38
月末应交增值税是(80+80)-(100+50)=10万,你们公司有义务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签订雇佣合同,那么付给临时工的钱算是劳务报酬,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工资薪金,人员不稳定也要据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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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顺其自然 追问
2018-11-27 10:36
权老师 解答
2018-11-27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