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四川眉山建安企业 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区进行异地施工,在2018年9月预交了一笔120万工程款2%的增值税 但当时没有缴纳增值税附加 这对我公司有影响吗 这个增值税附加税我公司是在必须武侯区税务局预缴 还是可以回企业所在地缴纳 ? 如果在武侯区缴纳 我公司在2018年12月缴纳 有无滞纳金???另外 我公司在2018年12月 即将再次预缴增值税 可否将上一次9月未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 合在12月这次预缴增值税附加时一起申报缴纳?
黄鹏
于2018-12-25 14:56 发布 108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2-25 15:21
,异地施工,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一、您上期的没有缴纳的可以在6个月补缴,二、您好,不会有滞纳金 三、可以将上次未预缴的合并本期一次性预缴,可以回来申报做为抵扣当期实际缴纳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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