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9 15:57

你好,有因为质量问题开具折让发票吗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12-29 16:01

进口货物,没有

邹老师 解答

2018-12-29 16:02

你好,应当开具折让发票
质量问题应当 是支付赔偿才是,怎么还会收到赔偿呢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12-29 16:12

看下这个

邹老师 解答

2018-12-29 16:15

你好,这样会涉及补交企业所得税的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12-29 16:58

不能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吗

邹老师 解答

2018-12-29 17:00

你好,如果之前年度有 亏损,是可以弥补的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12-29 17:03

以前年度有亏损150万元未弥补

邹老师 解答

2018-12-29 17:04

你好,那弥补亏损50万,这样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8-12-29 17:15

此笔业务中的 增值税是由海关征收的,折价后的差价50万元货款,企业可以申请退库。
在实际操作中不知是否可行

邹老师 解答

2018-12-29 17:17

你好,可以申请退库,但是一般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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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因为质量问题开具折让发票吗
2018-12-29 15:57:19
有问题的商品是你们自己生产的吗 得看谁来承担 退回来和重新发的一样的不需要做其他的处理
2021-04-04 10:51:41
 【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索赔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索赔款的企业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请予回答为盼!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实质上属于发生销售折让,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
2015-10-19 14:39:51
回来的是一模一样的,只需要换货就可以做一个入库单,然后再做一个出库单,账上不影响。
2021-08-18 11:21:26
您好,换回的商品用途是?
2021-08-17 23: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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