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1-09 13:16

您好,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目前已经没有免税的规定了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 
 
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也就是说,销售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个人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了,而要按现行税收政策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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