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财税2016 12号文件 现在还执行吗? 只是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收入是专票收入也享受吗?
【下一季、春】
于2019-01-10 16:12 发布 258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1-10 16:20
你好!这个还在执行的了。专票也享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还在执行的了。专票也享受。
2019-01-10 16:20:08
对的,还在执行
2019-03-07 10:06:04
你好,不是的,超过30万,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半。
2019-04-09 21:41:26
你好,适用的
2017-02-08 14:32:05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里乃是“缴纳义务人”。
2019-04-10 2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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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