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所属期间是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金额是12月份利润表中的本年累计数吗?还是10月至12月这三个月的营业收入之和呀?
幽兰10118230
于2019-01-12 14:27 发布 110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填写1-12月累计金额
2019-01-12 14:28:55
本年累计数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2019-01-14 15:29:56
你好
因为报表就是这样设置的
2021-10-20 09:19:32
你好,前三行都填写1-12月份合计
2020-01-14 13:52:51
2016年全年的所得收入
2017-04-15 20:14:3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