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1-16 17:40
我是想求证下,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额还是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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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7%或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2019-01-16 17:37:58
你好,不交增值税,你的附加税0申报就可以
2018-10-17 10:51:47
你好,是主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018-05-04 09:24:58
你好,对的,应该是本期应缴税额-已经预缴税额=余额为附加税计税依据
2022-06-22 16:06:00
你好,根据缴纳的增值税
2019-11-12 1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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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9-01-1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