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下绝对记载事项是指必须记载事项吗?两个概念一样?
奔跑在路上
于2019-01-18 15:11 发布 1463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8 15:13
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汇票签发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无效。其具体包括: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即无条件支付的确定的金额,金额的记载应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1]
其具体包括: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即无条件支付的确定的金额,金额的记载应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代表人或者其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