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个四季度财务报表申报的有问题,导致所 问
可以,年后可以再去改报表 答
老师,生产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这两家都是我们自己 问
这样不太合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业务实质与发票流向应匹配 从业务实质来看,卸货费是与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物流公司提供的卸货服务是针对外贸出口企业的货物操作。如果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就与实际业务的承接对象和费用归属不相符,违背了发票开具应遵循的真实性原则。 二、财务核算与税务合规性 财务核算方面:生产企业收到与自身业务不相关的卸货费发票,无法准确核算自身的成本费用,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结构。而外贸出口企业没有取得相应的卸货费发票,其成本核算也不完整,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决策依据。 税务合规方面:这种发票开具方式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发票流、物流、资金流的一致性。将卸货费发票开给生产企业而非实际受益的外贸出口企业,可能被认定为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进而影响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甚至可能面临税务处罚。为了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物流公司的卸货费发票应开给外贸出口企业,而不是生产企业。 答
年底了,我是先结转损益再结转所得税还是? 问
你好,所得税也是损益,需要一起结转的肯定 答
老师,高铁退票费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有政策吗 问
-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答
合作社买的农田方面财产保险赔偿收入计入哪个科 问
你好,这个是发生 了什么损失吗 答
这个分录咋做,12月份计提工资45万,实际应发456771.76,社保26656医保7445.76,个税276.43,实际银行发放422393.57,上个月没有计提医社保,这个分录咋做呢这个月,怎么补计提和发放分录
答: 单位和个人负担的养老、医保分别给老师写出来。
这个分录咋做,12月份计提工资45万,实际应发456771.76,社保26656医保7445.76,个税276.43,实际银行发放422393.57,上个月没有计提医社保,这个分录咋做呢这个月
答: 你好: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其他应付款 -个人社保 管理费用-社保 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个人所得税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如果公司是当月发放上月工资的话,那在本月计提工资时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样的,如果有医保社保和个税,这个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做。是这样的吗?——这个月计提-借:应付工资,贷:医保社保、应缴个税、现金。下个月发放-借:管理费用/工资,贷:银行/现金。这样的话当月的实际工资费用不就体现不出来了吗?
答: 1、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劳动保险费 (销售部门) 生产成本——劳动保险费 (生产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库存现金 3、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单位负担)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代扣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