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啥意思?
廖**文
于2019-02-02 19:56 发布 482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2-08 16:27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亦称“未到期保险费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的一种形式。保险责任尚未届满,把应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起来,用作赔偿准备金。保险合同的年度与会计年度通常是不一致的,故保险人在年底决算时,不能把所收取的保险费全部当作营业收益处理。对保险责任尚未届满、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有必要以准备金的形式提存起来形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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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亦称“未到期保险费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的一种形式。保险责任尚未届满,把应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起来,用作赔偿准备金。保险合同的年度与会计年度通常是不一致的,故保险人在年底决算时,不能把所收取的保险费全部当作营业收益处理。对保险责任尚未届满、属于下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有必要以准备金的形式提存起来形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19-02-08 16:27:07

需要冲回来,不再挂账的
2019-03-19 11:11:51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新税法对金融、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没有作排除性规定,所以保险企业计算提取的上述各种准备金,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之前,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17-06-02 13:48:07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
2014-09-15 09:58:45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0-03-09 1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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