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12月预提了一笔成本(无票)。18年没有取得票,也没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19年2月追回了这张发票(金额大于预提费用金额)。如果取得票时,冲减17年12月分录,然后正常再写一遍分录,这样可以吗?是不是日后会被税务罚款
羚月
于2019-02-14 23:09 发布 85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2-14 23:32
取得票据时正常做一笔分录,之前那个没取得发票的预提费用,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时调增。
相关问题讨论
取得票据时正常做一笔分录,之前那个没取得发票的预提费用,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时调增。
2019-02-14 23:32:30
您好,同学。你这种情况如果税务查到,罚款应从2018的6月1日起开始计算。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帮老师点击5星好评!谢谢!
2019-02-15 08:33:36
您好,可以不同调增,直接贴在当时的凭证后边
2019-02-15 08:55:21
你好,你当时预提的运费怎么做的。
2019-02-15 09:04:00
你好!18年预估费用了吗?
2019-02-19 09: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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