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与劳务类发票在备注栏上要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的是根据税务局那一条政策规定的啊
yao????
于2019-02-14 23:28 发布 6314次浏览
- 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2-14 23:35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为您提供解答,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哦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为您提供解答,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哦
2019-02-14 23:35:59
你好
工程的需要
设计的不用
2021-12-05 18:45:21
劳务票或者工程服务类发票不用备注项目名称和地址
2020-04-28 16:19:33
你好,项目名称没有的可以不用填写。
2021-10-13 11:58:55
你好,是的,名称,项目地址都需要在备注中填写的
2017-12-06 16:10: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