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2-28 08:39

您好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美儿 追问

2019-02-28 08:43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以物业开具的分割单和电梯公司开出来的总发票,来入账?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2-28 08:45

是的 可以根据物业开具的原始凭证分割单和电梯公司开出来的总发票复印件,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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