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写字楼各单位共同分摊电梯维护维修费,电梯维修公司开发票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来收我们的钱,可是物业说属于代收,不在物业费里面,物业不开发票给我们,我们凭什么入账和付款?
美儿
于2019-02-28 08:36 发布 204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2-28 08:39
您好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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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儿 追问
2019-02-28 08:43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2-28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