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3-04 11:02

您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是需要报送资料的 
一、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清算流程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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