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09 11:38

您好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按照上面的进行处理

学徒 追问

2019-03-09 11:40

没有收到发票,怎么处理?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3-09 11:41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让收到发票的单位给您开原始凭证分割单

学徒 追问

2019-03-09 11:44

原始凭证分割单  可以自制吧?

学徒 追问

2019-03-09 11:45

只要事项内容清楚   盖上对方的公章就行了吧?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3-09 11:48

原始凭证分割单 可以自制 按照上面填写 
只要事项内容清楚 盖上对方的公章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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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按照上面的进行处理
2019-03-09 11:38:45
你好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1-07-15 10:06:12
你好,需要根据各自的用电量分摊的
2017-03-02 14:44:47
你好 你们实际就是售货机租赁你们的费用收入 你可以开租赁费出去的
2019-12-18 16:00:40
同学你好 这是成本?
2021-11-26 1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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