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者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勤劳的奇异果
于2019-03-11 10:12 发布 776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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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销售和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是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19-03-11 10:13:11

你好,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入账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
直接销售,入账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2018-08-21 16:49:59

同学,你好,这是考虑消费税的一些处理方式。我觉得你的描述不是很完整,有没有截图看一下?
2021-04-20 10:44:57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因为你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货在你的手中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所以,你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就算己经缴纳了。根据不重复征税的原则,你缴纳的消费税就不用再交了。就计入成本当中就行了。 而你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产品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以前缴纳的消费税只是你原来形态所缴纳的。你的实物形态改变了。税就得重新缴纳,所以,要重新计算缴纳
2018-05-03 15:25:05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21-05-09 1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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